拜伦十首最著名的诗(14句精选好句)

拜伦十首最著名的诗

1、千万颗活跃的爱心又怎能及得上这对于逝者的钟情?——拜伦《只要再克制一下》

2、Justgaveasightoothertimes.

3、明初其他诗人各有优秀的篇章。如以下的作品:

4、高启的诗,是他身处动荡时代生活与心态的记录。在《娄江吟稿序》中,他说自己“时登高丘,望江水之东驰……与夫草木之盛衰,鱼鸟之翔泳,凡可以感心而动目者,一发于诗”。在《缶鸣集序》中又说:“凡岁月之更迁,山川之历涉,亲友睽合之期,时事变故之迹,十载之间,可喜可悲者,皆在而可考。”透过他的诗篇,可以感受到元明易代之际的社会状况,以及由此引起诗人情感的起伏波澜。

5、    女诗人阿赫玛托娃(1889—1966)是苏联诗坛上的一个奇迹。早在十月革命前,她就以诗集《念珠》享誉文坛。十月革命后,面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新现实,这位从旧社会和资产阶级营垒中走过来的女诗人,在矛盾中艰辛地发展着她的诗歌创作,并且经受了丧夫、失子等一系列个人命运中的不辛。卫国战争胜利后的第二年,她的创作受到不公正的批判,本人也被开除出作家协会。尽管如此,女诗人并未停止写作,1956年以后的“解冻”时期,她的诗歌重新得到发表,当局为女诗人恢复名誉。晚年的阿赫玛托娃,成了苏联文学界一朵“重放的鲜花”,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并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被被誉为“俄罗斯诗歌的月亮”。

6、布鲁姆《但丁的陌生性:尤利西斯和贝亚特丽丝》

7、推荐:华灯初上,夜色阑珊,伴随旋律优美的小夜曲悄然入梦

8、高启(1336—1374年),江苏长洲人,字季迪,号青丘子。20岁以前,高启在地方上已享有诗名,“一时老生宿儒,咸器重之,以为弗及”(张适:《哀辞序》)。这时,他的家乡还处在元代统治之下。大约21岁时,张士诚的军队开始在他的家乡一带割据称雄。青年的高启,本来也希望能建立功业,他在《赠薛相士》中曾道:“我少喜功名,轻事勇且狂。顾影每自奇,磊落七尺长。要将二三策,为君致时康。公卿可俯拾,岂数尚书郎!”青年才俊满怀雄心壮志、欲乘时而起的形象,跃然于诗中。然而不久他就对纷乱动荡的现实失望了:“请看近时人,跃马富贵场。非才冒权宠,须臾竟披猖。鼎食复鼎烹,主父世共伤!”官场的昏乱和险恶使高启为之感伤,他于是沉浸在诗中。他表白自己不愿“嗜世之末利,汲汲者争骛于形势之途”,只能“日与幽人逸士唱和于山巅水涯,以遂其所好”(《缶鸣集序》)。又有《青丘子歌》自道说:“青丘子,臞而清,本是五云阁下之仙卿。何年降谪在世间?向人不道姓与名。……有剑任锈涩,有书任纵横。不肯折腰为五斗米,不肯掉舌下七十城。但好觅诗句,自吟自酬赓。田间曳杖复带索,旁人不识笑且轻,谓是鲁迂儒、楚狂生!”诗中自称是降谪人世的仙卿,又说自己“不肯折腰为五斗米”,显然继承着陶潜、李白的人生格调与自由精神。他闲居无事,终日以吟诗为乐趣,当时与他交游唱和的有余尧臣、张羽等十人,因家居北郭,遂称“北郭十友”。高启又与杨基、张羽、徐贲合称“吴中四杰”。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的军队打败张士诚,次年,朱元璋称帝,建元洪武。这时高启33岁,绮丽年华,风流才调,名声藉藉。朱元璋下诏修《元史》,高启乃被征召入京。修《元史》毕,授翰林院编修,朱元璋又要他在朝中担任户部侍郎,他以“年少未谙理财”的理由推辞不干。后来,他在《效乐天》诗中写道:“功名如美味,染指已云足。……请看留侯退,远胜主父族!”诗中以汉代张良功成身退,得以全身,与主父偃因贪求功名富贵而遭族诛的惨祸相对比,委婉地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又藉着咏怀古人来表达自己的志向。在《咏隐逸十六首》诗中,他描写汉代著名隐者向长(字子平)道:“子平谢累辟,雅志在隐居。……茫茫五岳去,孰得回其车!”又描写隐者周d(字伯况)道:“伯况亦暂起,绡头诣尚书。……士固有本志,圣主焉能拘!”又描写隐者王霸(字儒仲)道:“儒仲有清节,始一应征命。造廷抗高辞,不能臣万乘!”这种高傲的态度便种下了他的死因。洪武七年,他被朱元璋借故腰斩于市,年仅39岁。

9、乔治·戈登·拜伦:1788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一间被租用的简陋房子里。父母都出自没落贵族家庭。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

10、布鲁姆|经典记忆:早期的华兹华斯与简·奥斯汀的《劝导》

11、其次是城堡内部展示的物品,尤其是诗人拜伦刻在柱子上的名字!和博尼瓦尔特曾待过的监狱!

12、华兹华斯的主要诗作有1798年和柯勒律治共同发表的《抒情歌谣集》。其中著名的有《我们是七个》、《昆布兰的老丐》、《听潭寺左近所作诗》、《早春》等。此外还写有长诗《隐士》、《远游》和许多十四行诗。华兹华斯虽然也写有赞美民族独立和自由的诗,但大部分是描写大自然,欣赏贫苦农民辛勤的劳动、朴素的习惯以及他们"听天由命"的生活态度。

13、    阿赫玛托娃早年的诗就以细腻、委婉,擅长表现女性心理著称。《祖国土》是她晚年成熟期的作品,诗中的情感深沉而博大、真挚而蕴籍。顾名思义,这是一首讴歌祖国的泥土,表达爱国主义思想的抒情诗,诗人一开头就“打破常规”,一连用四个带“不”的否定名式,抛弃了通常情况下人们提到祖国土地时会采用的“固定思维模式”(包括言和行):或“用护身香囊把它带在胸口”表示珍惜;或“用激情的诗为它放声痛哭”,这大概是祖国受到侵犯时的反应;第三个“不”有些特殊:“它不给我们苦味的梦增添苦楚”,这显然话中有话,是说生活是艰辛和苦涩的,但“祖国土”没有责任;于是第四个“不”接踵而来:“它也不像是上帝许给的天国乐土”,这是否定那些关于“天国乐土”的高调宣传了——就这样,诗人将自己的“祖国颂”同一般的表面文章、跟“虚假”和“庸俗”划清了界限。它是独特的、真实的、发自诗人内心的;既属于“我”更属于大家,因此她以“我们”这个复数第一人称发言,说出了每一个正直的普通公民眼中的“祖国土”:“我们心中没想到用它做买卖,/我们在它上面默默地受难、遭灾,/我们甚至从不记起它的存在。”三个陈述句既表现了它的“无价”和“至高无尚”(“买卖”一词有讥剌卖国者之意),也道出了它与我们同命运、共患难这个基本事实。为了进一步印证这一客观真理,也为了更细致、深入地抒发“我们”对“祖国土”的深情厚爱,作者选择了出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典型细节”:“是的,对我们,这是套鞋上的污泥,/是的,对我们,这是牙齿间的砂砾”;甚至还“极端”地说“我们把它践踏蹂躏,磨成齑粉,/——这多余的、哪儿都用不着的灰尘!”事情的确如此,“平凡”与“神圣”、“崇高”与“卑微”原来就是这样奇怪地统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呈现在我们每个人“熟视无睹”的脚下!

  发布日期:2024-04-09  投稿会员: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