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52句精选好句)

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

1、但其原句为“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意在教化人们培养气度,包容他人。

2、孟德斯鸠一般指查理·路易·孟德斯鸠,他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律师,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3、如果一句名言,你实在不知道是谁说的,那你就说“是伏尔泰说的”。在汉语世界,这是“名言认名人”的常见套路。伏尔泰似乎总是能说出一些既具有迷人诗意,又不乏深邃思想的句子。(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

4、伏尔泰还杜撰了一篇关于中国的对话(《EntretiensChinois》):一个叫Xain的中国士大夫(孔子的代言人,为讲述方便我们暂且称他“夏大人”)和一个耶稣会士(jesuite)之间发生了关于宗教的争论。两人所信奉的,分别是地上和天上的宗教。中国的风俗专注世俗的事务,就像夏大人说的:我公正,我诚实,我是人。那个耶稣会士本打算劝说夏改信耶稣,但没有成功,因为在谈话过程中他总是不得不承认夏大人说得有道理。相比之下,归依基督的规劝显得较弱无力,因为在夏大人看来,“不知生,焉知死?”,重要的是知道此生,而不是来世。中国的民俗始终有这种实用、现实的态度。根据伏尔泰的一贯立场,他当然站在这个中国士大夫一边,他要写人的历史。另一篇《中国人的信条》(CatechismeChinois)也采用了寓言式的对话体裁。对话的一方是儒生屈苏(Cu-su),另一方是鲁国太子库(Kou)。作为老师和智者,屈苏对库的教诲是多方面的。伏尔泰假借屈苏之口说出一些18世纪的启蒙话语,屈苏告诉库,你是自由的,也就是说,你有权做你想做的事情。屈苏把美德归于神圣,认为人世间的美德是简单自然普遍的。它在所有民族中建立起公正的判断。在这里屈苏充当了启蒙教教师的角色。当鲁国太子对中国境内存在的各种宗派表示不满时,屈苏劝他保持克制和宽容。伏尔泰称这是儒学令人尊敬的美德,这种宽容和自由同样来于自然法,认为自然法使每个人相信他可以做自己意愿中的事,在这里我们找到了从宽容过渡到自由的根据(但是卢梭对自由的看法与伏尔泰这里有所差别,卢梭认为自由在于不能强迫人们做自己不愿做的事)。这是“天赋人权”。各个主体都是独立自主的,绝不受制于另一主体的支配,即使是王子也不能因人家思想与己不一样而治罪于人。从屈苏那里我们找到了伏尔泰主张宽容的理论依据。屈苏充当了启蒙教教师的角色。进一步说,屈苏就是伏尔泰,而屈苏是儒生,所以伏尔泰也理当是孔子的学生。屈苏曾经问太子库执掌王位后如何实践美德,太子库说,不对邻国和民众做恶。屈苏教育太子说,美德主要不在于不做恶、而在于行善,除了经济上强民富国外,还要谅解臣民不是出自故意的错误——这是宽容观念的引伸——当太子说他要像对待兄弟一样对待敌人时,屈苏顿觉他已经豁然开朗,因为这才理解了真正的美德:伏尔泰以自己的方式把儒家的“温良恭让”解释为大度(lamagnanimite)和宽容(latolerance)。伏尔泰认为,以宽让为主的美德给社会带来的是和平与安宁,如果人们实践了这样的美德,大地上将不再有争吵。作为一种想象,我们把“宽恕”归于理想的范畴。就像伏尔泰哲学小说中的主人公具有的胸怀一样,尽管他们在现实面前,经历的是不宽容、迷信、残忍……从这个角度看,社会现实并没有给伏尔泰留下好印象。我们并不妄言伏尔泰是悲观主义者还是乐观主义者,但伏尔泰从他的中国乌托邦中看到了希望。

5、(7)马布利(1709—1785)是空想社会主义者。

6、它原本指“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却被广泛误用成“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用以形容谣言。

7、我查了自己的讲话记录,也没发现这“惊句”。

8、如果说伏尔泰和魁奈是法国启蒙运动中倾向东方尤其是“中国热”(用安田朴的话来说是“对华友好人士”)的主要代表,那么孟德斯鸠(CharlesLouisMontesquieu,1689—1755)则是从总体上否定东方及中国的所谓“对华不友好人士”的代表者。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构成了这种对中国的矛盾态度的两根支柱。(注: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55—456页。)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注:有的学者认为,孟德斯鸠的学说如同重农学派一样,也受到了中国思想的影响,他的根本理性的观念以及对自然秩序的追求,浸染了中国文化的印迹,“正象孟德斯鸠寻求渗入或管制法的‘精神’或秩序那样,重农主义者找寻经济事务中的基础秩序”。参见(英)埃德蒙·惠特克:《经济思想流派》,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10页。)孟德斯鸠研究东方问题的一条主线,便是对东方政体形态的把握。他继承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体分类思想,并且加以改造,作出新的阐释。他把政体区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种型态,认为“共和政体的性质是:人民全体或某些家族,在那里握有最高的权力;君主政体的性质是:君主在那里握有最高的权力,但是他依据既成的法律行使这一权力;专制政体的性质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理。”(注:(法)查理·路易·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9页。)在上述三类政体形式中,孟德斯鸠心目中的理想政体乃是英国式的君主立宪政体。

9、 HistoiredelaLittératurefrançaise, GustaveLanson

10、人类第一个国王乃是一名成功的士兵,国家的功臣无需有荣耀的祖先.

11、伏尔泰,本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伏尔泰是他的笔名,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泰斗,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

12、与伏尔泰情若父子的孔多塞的说法则完全不同。他在《伏尔泰传》中明确指出伏尔泰继承了父亲和哥哥(阿尔芒无子女)的巨额财富,加上《亨利亚特》在英国的版税以及他的投资收益,伏尔泰成为了一位巨富。孔多塞认为伏尔泰的财富让他保持了哲学家可贵的独立精神,并且为后辈精英们提供了很多帮助。笔者认为孔多塞的说法更有可信度,其他文献也普遍认为老阿鲁埃给伏尔泰留下了不菲的遗产,而官方档案中也没有伏尔泰打过遗产官司的任何记载。

13、笔者以为,伏尔泰不愿多谈其父的原因可能是老公证人阿鲁埃的做人风格与伏尔泰格格不入,两人缺乏共同语言。相对资产阶级的老阿鲁埃在利益面前的务实,伏尔泰身上更多散发着贵族和诗人浪漫、不羁的气质,世俗利益在他的精神追求面前不值一提。

14、字数只是海明威众多怪癖之他在写作时还喜欢用一只脚站着写作,“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15、真的,就好像尼采没有说过“听不见音乐的人认为跳舞的人疯了”,牛顿并不是“如果我看得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原创。

16、1387年5月,国王查理六世明确公证人不属于导致贵族身份丧失的“卑贱职业”。1673年,路易十四在针对巴黎公证人的敕令中明确规定,“担任公证人职务不丧失贵族身份。”1736年、1752年和1775年的敕令针对巴黎公证人和外省公证人反复强调了这一立场。奥尔良公证人在18世纪撰写了文章《公证人非属丧失贵族资格的职业》,指出公证既非机械无智、亦非唯利是图的制度,不导致贵族资格丧失。

17、巴尔扎克喜欢咖啡,他每天吃完晚饭,下午六时上床睡觉,凌晨一时起床,写作至早上八时,小休个半小时,接着埋头再写,直至下午四时。下午四时至六时,是见朋友、散步、洗澡、吃饭时间。勤奋到每天写作十三个半小时,不喝咖啡怎么扛得住?巴尔扎克一天喝50杯咖啡,而且专喝最浓烈的土耳其咖啡,不加牛奶和糖。连著名的咖啡狂伏尔泰也甘拜下风,伏尔泰一天只喝40杯咖啡。巴尔扎克曾不无得意地说:“我将死于3万杯咖啡。”此话被他不幸言中,慢性咖啡中毒是他的死因之一。尽管如此,巴尔扎克还是比他估算的寿命多活了一会,有研究估计,他一生中喝过至少5万杯咖啡。

18、假名言流行时代,相比追根溯源,大众更喜欢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喜欢权威与大道理。

19、 “中国宗教”具有自然神论的性质,自然神论是一种潜在的复杂的唯物主义。伏尔泰描述了中国古老的自然神论传统。《论风俗》第一章在对中国历史,国家人口等基本状况概述之后,第二章讨论中国的宗教。伏尔泰认为孔子创立了这种宗教。儒学被伏尔泰视为宗教。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一向有争论。这是怎样的宗教呢?伏尔泰认为孔子不做预言家,他从不自称自己受过神灵启示,所以儒学与超验的世界是隔离的,儒学专注世俗的事务。其实,这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宗教,或者说我们应该在“宗教”一词上打个双引号,它就是中国古人的道德和哲学。伏尔泰也认为,中国古老宗教的内容主要是道德,而这种古老道德是纯洁的,人道的。换句话说,中国是与基督教不同的关于人的宗教,它具体告诉人们在生活中如何行事才是符合道德的。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所包含的的宽恕精神并不需要超验的神谕。

20、长久以来,古代中国的政府形式及其运作就引起了欧洲人的广泛兴趣,伏尔泰尤为赞赏。他心目中的理想政体形式乃是君主制(不是专制政体)。而儒家所宣扬的以“仁政德治”为特征的中国政制形式,与伏尔泰的“开明君主制”的理想政制模式恰恰相契合。(注: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40—143页。不过,有的学者认为,伏尔泰对道德与政治相结合的中国式的德治主义及家长式统治唱赞歌,这带有过于夸大的溢美之词。伏尔泰的这一政治理想,很快被法国启蒙思想的发展所淘汰。当代伏尔泰后来转向英国式的民主立宪制时,中国的家长式德治主义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参见忻剑飞:《世界的中国观》,学林出版社,1991年,第205页。)由此,他分析了传统中国的帝国统治形式,不同意欧洲一些传教士以及孟德斯鸠关于中国专制制度的看法,指出:“旅行者们,尤其是传教士们,都认为到处看到的是专制制度。这些人从表面现象判断一切:看到一些人跪拜,便认为他们是奴隶,而接受人们跪拜的那个人必定是5亿人生命财产的绝对主宰,他一人的旨意便是法律。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这正是我们将要讨论的。这里我们只须指出:在帝国最早时代,便允许人们在皇宫中一张长桌上写下他们认为朝政中应受谴责之事,这个规定在公元前2世纪汉文帝时已经实行;在和平时期,官府的意见从来都具有法律的力量。这一重要事实推翻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对世界上这个最古老的国家提出的笼统含混的责难”。(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伏尔泰对古代中国的行政运行机制大加赞扬,认为比之印度、波斯和土耳其的政治统治形式,中国要幸运得多。在这里,“一切都由一级从属一级的衙门来裁决,官员必须经过好几次严格的考试才被录用。在中国,这些衙门就是治理一切的机构。六部属于帝国各官府之首;吏部掌管各省官吏;户部掌管财政;礼部掌管礼仪、科学和艺术;兵部掌管战事;刑部掌管刑狱;工部掌管公共工程。这些部处理事务的结果都呈报到一个最高机构。六部之下有44个常设在北京的下属机构,每个省每个城市的官员都有一个辅佐的衙门。”(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0页。)因此,在伏尔泰看来,人类肯定想象不出比中国这样的政治形式更好的政府,古代中国政府并非孟德斯鸠心目中那样的专制政府。“在这种行政制度下,皇帝要实行专断是不可能的。一般法令出自皇帝,但是,由于有那样的政府机构,皇帝不向精通法律的、选举出来的有识之士咨询是什么也做不成的。人们在皇帝面前必须像敬拜神明一样下跪,对他稍有不敬就要冒犯天颜之罪受到惩处,所有这些,当然都不能说明这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独裁政府是这样的: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凭个人意志,毫无理由地剥夺臣民的财产或生命而不能犯法律。所以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中华帝国。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越多,行政系统也越不能专断。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0—461页。劳伦斯·克拉德认为,伏尔泰称赞了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区分了专制主义与暴政,强调尽管在中国也可以找到暴政的例子,但是“在这幸福的国度里”,这种现象是极少发生的。参见《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第103页。)在伏尔泰的心目中,中国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国度,那里的皇帝应该是“首席哲学家”,他所颁布的诏令,充满着伦理的教诲和教义;中国的皇帝也是“首席大祭司”和“第一位耕农”。由此,伏尔泰甚至肯定一些欧洲传教士关于雍正皇帝的看法,对这位皇帝褒扬有加,指出:“这位皇帝是历代帝王中最贤明、最宽厚的一个。他一贯关心减轻穷人的疾苦,让他们劳动,他严格地遵守法律,抑制僧侣们的野心和诡计,保护国家的和平和富裕,奖励一切有益的技艺,特别是土地的耕作。在他的治下,所有的公共建筑、交通要道和联结这个大帝国各河流的运河都得到了维修,工程宏伟而又省钱。在这方面,只有古罗马人才比得上”。(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6页。按照安田朴的分析,伏尔泰之所以称赞雍正是最为贤明的皇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颁布了将基督教传教士们拒于中国国门之外的敕令。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46—753页。)在伏尔泰的笔下,古代中国政府兴建公共设施之举,是与其家长制统治和施政理念密切相关的。“正因为全国一家是根本大法,所以在中国比在其他地方更把维护公共利益视为首要责任。因之皇帝和政府始终极其关心修桥铺路,开凿运河,便利农耕和手工制作。”(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

21、卡夫卡最初在保险公司上班,一天工作12个小时,根本无暇写作。后来他转职到劳工意外保险机构,两年内晋升到主管,工作时间为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两点半。他三点半结束用餐,回家睡到晚上七点半,起床后做点运动,与家人吃晚餐。一直到晚上十一点,他的写作工作才正式开始。

22、现代人已经拥有了集合各种知识的互联网,能够方便快捷地搜索知识时,这种对知识的错误理解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23、天才的作家们写作时都有近乎病态的癖好,有人早起写作,有人彻夜未眠;有人闭门不出,有人沉醉闹市;有人空腹写作,有人需要酒精、咖啡和药物的催化。也正是借由这些“写作仪式”,在持续反复的枯燥生活里,他们的文字生产力才能得以维持下去。

24、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25、近代法国的启蒙运动是促进近代西方“理性的时代”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大事件,在西方乃至整个人类文明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如果说这个启蒙运动范围内的思想家们在抨击和否定法国专制主义和教会统治这一基本问题持有相同或近似的看法,那么他们关于东方社会以及中国法律文化的见解则表现出如此明显的差异乃至相当程度上的对立。这确乎是一个值得玩味的思想现象。在那个所谓“理性的时代”,“尽管人们承认亚洲的古老文明,但是欧洲人(当时他们正处于自身的制度与习俗都在发生迅速变化的时期)同时不得不对亚洲古老的耕作经验和政体传统的停滞性作出说明。亚洲的古老文明及其后来的停滞性成为欧洲十八世纪启蒙时期的哲学、法学、伦理学、历史学以及政治学反思的问题。”(注:(美)劳伦斯·克拉德:“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91页。)但是,这种反思所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又是这样的不同,以至于给人们造成一种扑溯迷离的印象,并且充分表明东方问题的复杂性。实际上,无论这些看法的差别有多大,关于东方社会问题本身的思考,都从特定的角度折射出这些思想家们对待他们所赖以生活和行动的欧洲社会的基本态度。因之,启蒙思想家的东方社会与法律观无疑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复杂影响。

26、  王室公证人的任职条件在法国不同地区均有所差异。巴黎公证人公会于1579年4月25日通过决议(同年7月16日经巴黎高等法院颁布法令批准),规定必须在巴黎的公证人事务所担任5年以上的首席书记员方能取得巴黎公证人任职资格(注释6)。而且须在有公证人转让职位时出资购买才能成为公证人,或者继承公证人父亲或岳父的职位,又或者向国王纳捐购买。

27、   在伏尔泰的中国乌托邦中,17世纪的康熙王朝是中国“最好的政府”,因为在这个制度下,即使皇帝也不能专权.因为皇帝必须考虑由制度(科举)选举上来的官员的建议。在伏尔泰的哲学小说《老实人》(Candide)中,他描写了一个E(Eldorado)王国,那里的风俗具有与中国古代社会异曲同工之处。古代中国是伏尔泰的另一个神话,并经常用来与18世纪欧洲的蒙昧加以比较。站在两种立场,伏尔泰在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两者转换着角色。每当他谈到中国时,他总不禁进入一种陶醉:肥沃的土地,众多的人口,悠久的历史,遥远的国家,简朴的礼仪,浮现在伏尔泰面前的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它不来自任何宗教奇迹,但是它保存了人的尊严和本性。这也是伏尔泰启蒙信念的一部分。

28、这句出自元稹《遣悲怀》的诗句,原本是作者怀念亡妻与自己同甘共苦,因此想到过往便更加悲伤。

29、日本法律的精神,集中地体现了日本专制主义的特征。那里的刑罚异常残酷严峻,差不多所有的罪犯都要处以死刑,即便是赌钱,也要一律处死。这一严厉的刑罚,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即:天皇是一切财产的所有人,所以几乎一切犯罪都直接违背了他的利益,所以惩罚罪犯是在为天皇报仇。这种残酷的刑罚也同日本人的性格有关。“日本人民的性格是使人惊异的。日本人民是顽固、任性、刚毅、古怪的,一切危险和灾难都不放在眼里。乍一看来,似乎这种性格可以使立法者免受责难,不认为他们的法律过于残酷。但是这些人本来就轻视死亡,并且往往因为最最微不足道的一种幻想就剖腹自杀。”(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87页。)在这里,孟德斯鸠向日本的立法者提出建议,要他们确立适度的刑罚与奖赏,或通过道德与宗教的箴规,或应用荣誉的法规,或者采取一种缄默的办法,去教养人民,改进刑罚。然而,他也意识到,这些改进的方法是专制主义所不能了解的,也是不要能采用的。“在日本专制主义曾尽力滥用权力,因此变得比专制主义本身还要残恶”。“人们的心灵,处处都受到震惊,并变得更残暴了;只有用更严厉的残暴才能驾驭它们”。“这就是日本法律的起源。这就是日本法律的精神。但是这些法律的残暴多于它的力量。”(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88页。)

30、伏尔泰甚至对生父的身份也有过异议。1756年,伏尔泰向人宣称其生父是罗克布瑞恩,这位贵族是公证人老阿鲁埃的顾客。伏尔泰坚持认为,相比于平庸的公证人丈夫,其母亲更青睐“火枪手、军官、作家、智者”罗克布瑞恩这样的绅士。在“佩剑贵族”血缘(即便是私生子)和母亲名誉之间,伏尔泰似乎更在意前者。因缺乏任何佐证,伏尔泰的这番臆想终是无稽之谈。

31、总之,伏尔泰时代的公证人虽然不完全都是贵族,但是他们在司法体系里仍然具有很特殊的地位。公证人持有部分公共权力,扮演了非讼法官的角色,他们办理抵押备案,制作的文书具有证据效力和判决书的执行效力。“在面对个人时,他们是国王和法律的代言人”,亦即公权力的代理人,属于公务人员,地位高于诉讼代理人。巴黎公证人经常受邀和司法官员们一起参加王室的葬礼,而诉讼代理人则始终与这个荣誉无缘。1666年,一些诉讼代理人冲向正参加王室葬礼的公证人,推搡他们并撕扯其长袍。

32、伏尔泰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33、雨果在开始创作《巴黎圣母院》之前,买了一整瓶墨水,把自己软禁在家,将衣服都锁起来,只留下灰色的大披肩,免得受到外出的诱惑。为此他买了一件针织服,长及脚趾头,这件衣服成为他此后好几个月的制服。最终成稿时,他用掉一整瓶墨水,因而一度考虑给书取名为“墨水瓶里出来的故事”。

34、当然,伏尔泰也看到了古代中国文明与文化系统中的不足或弱点,认为大自然赋予中国人以正直、明智的精神,但没有赋予他们以精神的力量。比如,在科技方面,“中国人在伦理方面总是高于其他民族,但其它科学进步不大”。(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92页。)他发出了一系列询问:既然在如此遥远的古代,中国人便已如此先进,为什么他们又一直停留在这个阶段?为什么在中国,天文学如此古老,但其成就却又如此有限?既然中国不间断地致力于各种技艺和科学,但为什么进步却微乎其微?在这里,伏尔泰似乎注意到了传统中国社会发展的停滞现象,认为中国人对祖先留传下来的东西怀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崇敬心,这可能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2228页;《风俗论》下册,第91—94页。当代法国著名汉学家安田朴指出:“伏尔泰与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赞扬了中国政府与风俗中的那些伦理与政治品质,而此类风俗和政府正是以此而超过了欧洲的制度和习惯。但伏尔泰也与其时代的许多人一样,非常遗憾地感到中国人未能将艺术、科学和技术发展得如同西方人那样先进”。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27页。)

35、接下来的这些句子,大概在80%的人的QQ签名中,都曾占有一席位置:

36、阿尔封斯·德·拉马丁,全名阿尔封斯·德·拉马丁(1790-1869)法国十九世纪第—位浪漫派抒情诗人。

37、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38、1778年2月10日,当84岁的伏尔泰回到阔别29年的巴黎时,他受到了人民热烈的欢迎。这时是伏尔泰人生发展的最辉煌的顶点。不久,他便病倒了,于同年与世长辞。临终前,伏尔泰对自己的后事做了嘱咐:把棺材一半埋在教堂里,一半埋在教堂外。意思是说,上帝让他上天堂,他就从教堂这边上天堂;上帝让他下地狱,他可以从棺材的另一头悄悄溜走。伏尔泰的灵柩被巴黎人民永久地摆放在先贤祠中,并亲切地称呼他是“精神王子”。伏尔泰是启蒙的斗士,一生为思想和言论自由而战,靠自己的笔过一种独立的生活。

39、我安安静静倚着讲桌看小妖们坐在座位上一字一行吭哧吭哧啃书本。这文章像患面瘫的霸道总裁,格调高冷,门路幽深,得连猜带蒙才搞得出那么点意思。不过想一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文字再炫再酷,都是要让读者明白写作意图的。文字是包装,内涵才是作者要兜售的商品。只要肯读,不是傻子都能啃出个一二三。

40、然而,在中国,情况则大不相同。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对中国文明称赞不已,尤其高度评价中国以农为本的国策。(注:在安田朴看来,在18世纪,正是重农主义者赞扬了中国人的经济,将此奉为整个欧洲的楷模。他们写下了一系列评价中国文明的著作,诸如沃邦的《关于用国王什一税来取代人头税、间接税和从一个省到另一个省的关税等方面的计划》(1707年)、西鲁埃特的《论中国人的政府和伦理的基本思想》(1731年)、以及魁奈的《论中国的专制主义》(1767年)等等。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70—772页。)杜尔哥专门写下了《中国问题集》,涉及52个问题,不仅表明他对中国的了解已经达到了相当的广度与深度,而且对中国的经济与农业政府尤为重视。他的《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一书,被称为“中国问题集”的序论。(注:参见朱坚劲:《东方社会向何处去——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42—43页;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第90—99页。)魁奈以中国为例证,揭示了农业与政治之间的内容在关联机理:“只有从事农业的民族,才能够组成稳固和持久国家,这样的国家有能力进行稳固的全面管理,确切地服从于自然规律的不变制度,因此在这样的场合,农业本身构成了这些国家的基础,规定和确定它们的统治制度,成为能够满足人民需要的财富的来源;然而农业的发展和衰落本身又必然决定了统治形式。”(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06页。)魁奈把中国视为他心目中的以农立国的理想国度,把促进农业发展的中国的政治与法律制度视为符合自然规律、反映自然秩序的理想制度。(注:魁奈积极主张向中国学习,向法国国王路易十五进谏,建议他仿效中国皇帝的“亲耕”,以便促进法国农业的发展。由此,他也同伏尔泰一样,获得了“欧洲的孔夫子”的美誉。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38页。)在重农学派的倡导下,中国成了一种文明的典范,甚至成为任何开明政治和任何合理性经济活动方式的表率。(注:参见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73—774页。)而贯穿于中国文明本体的乃是所谓的“自然秩序”。在魁奈的学说中,“自然秩序”是一个基础性的统摄性的概念。在近代理性自然法思潮的影响下,魁奈突出自然规律、自然秩序和自然权利的崇高地位,强调要制定符合自然规律和自然秩序要求的法律制度,建立能够保障自然权利的国家。他认为,在至高的自然法则中,包含着社会经济秩序的根本原则。“国民明显的应该接受构成最完善的管理的自然秩序一般规律的指导。对于一个大政治家应该具备的学识来说,只研究人为的法律学(Jwrisprudencehumaine)是很不够的。有志于行政职务的人,还必须研究对于构成社会的对人们最有利的自然秩序。更加重要的是把由国民的体验和总结所获得的实际而有益的知识,和管理的一般科学结合起来,由被证明是开明的政权,为一切人的安全和达到社会的最大限度的繁荣,制定应该严格遵守的最好法律”。(注:魁奈:“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载《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332—333页。重农主义体系的精髓在于它的自然秩序概念。在更广泛的意义上,重农主义乃是一种关于自然秩序的科学。重农学派相信人类社会渗透着“自然秩序”的原则,不需要任何成文法律的外来帮助;如果需要什么新的立法,它只应是大自然的不成文法的复本,当然,决不能由此认为重农学派是无政府主义者。参见夏尔·季德、夏尔·利斯特:《经济学说史》上册,第16—20页。)魁奈分析说,社会的基本规律是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规律,这些自然规律反映了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领域中的一切现象的正常趋向,因而是整个国家管理工作的基础的实际规律;也反映了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领域中的一切道德活动的正常趋向,因而是整个国家管理工作的基础的道德规律。这些基本规律的内容,是直接从关于公平、善恶的最高定理中吸取的,它们存在于人们的心中,是教导他们和支配他们良心的光;这些不可动摇的社会的基本规律,引导人们结合在一起组成社会,并且通过劳动和个人利益的正确结合,形成社会的道德体和政治体,教导人们以最大的成就来促进公共福利;这些自然规律虽然不是人类创造的,但却是任何人类社会的政权所必须服从的,而对这些自然规律和基本规律的服从与遵守,必须得到社会所建立的“保护性政权”的支持。“保护性政权”的基本职责,就在于制定同调节国家制度的自然规律相适应的有效法律,来确立国家管理的秩序,保证遵守自然规律,进而更有效地管理社会。这些有效的法律应当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它要求立法者和适用法律者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周密的思考,以便对国家每年财富再生产的自然进程起到调节作用。与“保护性政权”不同的其它的种种政治形式,诸如专制的暴君,贵族政体,君主和贵族的利益共同体,平民的民主政体,君主、贵族与民主三种因素合一的混合形式,专注于公平分配的最高法院,神权政治,等等,都是极其有害的统治形式,是应当努力加以避免的。这些社会的基本规律构成人们的自然权利。自然权利体现在自然秩序和正义秩序之中,并且只能存在于人们的相互交错的一切关系之中,人们只能依靠使他们区别禽兽的理智之光,才能得到自然权利。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应当得到完善的政府的保护,尤其是必须保证不动产和动产正当所有者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的安全是社会经济秩序的主要基础,如果所有权没有保障,土地就会被放弃和不被耕种。一个以认识之光作为指导的国家,是不会去破坏这种一切人类政权都必须服从的上帝的规律的;一个完善社会的基本制度的基础,就是建立在这种自然规律和自然秩序之上的;规定公民自然权利的有效法律,完全服从于社会的基本的自然规律,只属于凌驾于一切不同的特殊利益之上的统一权力,而不可能属于任何别的人。(注:参见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396—411页;“自然权利”,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296—2306—307页。)

41、2013年6月,有一则知乎问答的题目就是“当发生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是自己的责任。生活中出现类似的问题,如何解决?”而一位赢得最多赞同的网友,在回答时引用了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的观点来诠释——群体从不承认他们的罪行,即使把事实摆在他们眼前也是一样。

42、1715年,伏尔泰因写诗讽刺当时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被流放到苏里。

43、 这次事件让伏尔泰看透了贵族阶层的伪善,即便如有10年交情的苏利公爵,其友谊也仅限于纸醉金迷或谈诗论情,在涉及阶级立场时,出身平民的自己和这些贵族之间仍然存在巨大的鸿沟。伏尔泰在英国流亡期间接受了君主立宪的思想,开始走上反对君主专制的道路。

44、另一个例子是这句话: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45、比如靳东“跌下神坛”,就是因为一篇抄错了的诗。

46、迷信程度可以和卡波特比肩的当数狄更斯,他不管在哪睡觉,床一定要朝北。床垫的朝向可以激发他的创造力。他还是梅兹梅尔氏催眠术(一种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催眠术)的追随者,经常用亲朋好友练手。

47、   驱恶扬善,以善替恶,孔夫子和伏尔泰如是说。这个普遍的善或公正就是法国大革命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的神圣景象。伏尔泰迷信莱布尼茨,他像后者一样梦想普遍的安宁,就像古代中国的家园。我们看到,伏尔泰的幽魂会增生,这一过程在启蒙时代就开始了,抨击蒙昧和想往启蒙的法国人,都被到过中国的传教士们对中国的描述所吸引,以至于在18世纪初的欧洲有一场针对中国风俗的大辩论。对中国的热情甚至影响到在巴士底狱坐牢的萨德。在《闺房里的哲学》中,这位著名的自由思想作家在称赞了伏尔泰之后,对中国的赞扬并不亚于伏尔泰:“中国人比我们更聪明……那里所有人都劳动,所有人都幸福。”这是一种梦幻,即使公开为放荡辩护的萨德也会为想象中的幸福激动不已。这是人性的弱点,也是一种意向,但它不是现实。它肯定了一种精神,一种神圣。启蒙时代的人,伏尔泰和萨德目光中的人是一个模糊的共同体:它竟然自相矛盾地把神圣性和放纵结合起来。这就是法国人的18世纪。它放弃了逻辑,只要自由和放纵。两个词一点联系都没有吗?如果有是怎样的联系呢?历史证明这两个词是最能激发18世纪法国人想象力和感情的。因其尚没有实在性,没有躯体,更能激发创作热情,我们由此甚至联想起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文学;一切为了感情,它就是一切。感情像徘徊在心念中的幽魂,它是可转换的,有时升天有时入地。它相信自己在虚幻中看见的东西。

48、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49、卢梭一般指让-雅克·卢梭,他是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

50、中小学时写作文,总爱以“XXX曾说过……”开头。

51、原发期刊:《金陵法律评论》2001年第.秋季卷期第105-117页

  发布日期:2024-01-22  投稿会员: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