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59句精选好句)

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

1、湖北省学籍证明下载地址:http://www.hbfp.gov.cn/gyhd/xzzx/308htm(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

2、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科新生在11月30日前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获得一次性补助。

3、或登陆湖北省扶贫网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4、咨询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http://www.gxfp.gov.cn/)

5、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6、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

7、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8日

8、  (补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子女本人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也可作为补助对象。

9、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

10、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

11、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12、将学校开具的当期学籍就读证明由学生拍照后传户籍地所在村驻村工作队或将原件交户籍地村委会。

13、要严格按程序申报,每个被资助学生务必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交学费凭证、建档立卡脱贫户信息打印件,由村委会初审签字盖章后,报街镇审核签字盖章,再报送区/县乡村振兴局审定汇总并签字盖章予以公示后进行资金补助发放。

14、“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分期春、秋季学期申请审核发放,每学期2500元)。

15、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市、乡、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留存照片存档并上报。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市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16、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属于202015年退出户(不含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

17、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18、2019年秋季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

19、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20、各地迅速复核2020年秋季学期补助发放名单,严格审核把关,剔除今年春季学期休学、辍学、参军、服刑等类型学生,同时组织乡镇、村对系统内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资质进行摸底核查,确定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

2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2、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23、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24、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25、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26、对全省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职业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对监测对象尚未消除风险的,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纳入“雨露计划”政策补助范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后从下一学期起停止发放补助。

27、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28、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发放要求将另行通知。

29、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A.是;B.否。

30、《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中的身份证号码、存折或银行卡户名与账号、学生就读学校与专业、入学年月和学制等信息都必须准确无误。《云南省雨露计划承诺书》(附件2)必须由家长签字盖手印,并对所承诺事项负责。

31、《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

32、村委和乡镇对所收到的材料要逐份认真审核,核实学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核查申请对象是否有遗漏,要确保应发尽发。

33、利川市户籍学生咨询QQ群号:327655902(已满)、753294676)

34、如果对政策有疑问,可向帮扶联系人、户籍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或县扶贫办、就读学校咨询。

3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学生,按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户籍所在地,通过提交学籍证明到村委会按时进行分学期申报,通过审核认定、公示后予以分学期享受扶持政策。

36、享受扶持政策的学生,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37、以瑞丽市为例:2020年6月20日前发放。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38、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对象: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2020级新生。

39、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

40、已获得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及残联部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41、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42、本确认书由帮扶干部出具,或由帮扶干部委托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出具,帮扶干部和被委托人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43、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44、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申报,6月10日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45、  (所需资料)在校证明、学籍注册登记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一折统复印件。(上述资料于10月11日前统一交到学生所在村)。

46、提供证明材料。贫困建档立卡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不是建档立卡户,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明,如烈士贫困证明,退伍军人贫困家庭证明等等。此外,还要学校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和户口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47、雨露计划是国家专门针对农村贫困人口而实施的一项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脱贫工程,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8、“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49、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020年,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50、从2021年秋季开始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调整为按学期放发,一年发两次。

5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52、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标准自2017年秋季学期调整为每生每年5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53、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54、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扶贫部门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扶贫培训计划。

55、办公地址:各村村委会、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各乡镇政府)、藤县扶贫信息中心(藤县河东政贤路7号一楼)。

56、2020年秋季学期仍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含已脱贫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57、是否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 ( ):A.是;B.否。

58、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主动与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布日期:2023-12-18  投稿会员: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