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60句精选好句)

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

1、第八条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2、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

3、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5、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

7、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8、  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认真依法履行自己教师的职责,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利益。

9、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1、校长强调:一是全体教职员工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生活上有爱心讲情调,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二是抓住2019年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强化年、学校“善美天成”美德节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在校内外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限定整改时限。特别是针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诱导学生购买非统一的辅导资料、有偿参与或自办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四是加强教育整治,学校对出现的有悖“十项准则”的线索和行为,做到有必查、查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创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12、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13、  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14、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5、  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16、教学创新、诲人不倦,不要照本宣科、歧视学生;

17、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9、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随意化。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20、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

21、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2、坚定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3、  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24、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5、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6、  传播优良文化。作为教师要传播正能量,坚持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发表或转发不良观点以及不良信息。

27、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2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9、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30、  奉献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徇私舞弊,或是利用学校名义谋取个人利益。

31、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32、  坚守廉洁自律。从教要廉洁,不得索要家长财物,不得利用家长资源来谋取自己的私利。

33、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34、  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35、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6、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效的、系统的工程,学校将以师德师风主题教育为抓手,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夯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37、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8、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39、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0、要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1、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2、    南昌三中化学特级教师、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廖慧萍从“以学铸魂、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以教促学”四个方面谈了自己对师德师风和潜心教书育人的理解与认识。

43、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4、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5、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6、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7、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8、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49、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50、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51、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教育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开展自查自省活动。对师德师风不正、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个人,责令期限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52、  坚守廉洁自律。从教要廉洁,不得索要家长财物,不得利用家长资源来谋取自己的私利。

53、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54、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55、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56、二是把握基本定位,增强底线意识。准则中的禁行性规定是底线,是从事教师职业的最低要求,是大中小幼职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必须遵守的,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57、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58、  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9、公平诚信,教师要为人正直,在自己的工作中,如绩效的考核、岗位的聘用、评优评奖等上不能徇私舞弊。

  发布日期:2023-08-21  投稿会员:admin